格杀勿论的成语故事

拼音gé shā wù lùn
基本解释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暂未找到成语格杀勿论 的典故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格杀勿论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目迷五色 | 先秦 李耳《老子》: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畋猎,令人心发狂。” |
迟疑不决 | 《隋书 段文振传》:“迟疑不决,非上策也。” |
及时应令 |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一回:“又忙着替孙子做了一套及时应令的棉袍褂,预备开贺的那一天好穿了陪客。” |
全科人儿 | |
孤身只影 | 元 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三折:“可怜我孤身只影无亲眷,则落的吞声忍气空嗟怨。” |
普天同庆 | 南朝 宋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》:“皇子诞育,普天同庆,臣无勋焉,百猥颁厚赉。” |
褒善贬恶 | 宋 邵博《闻见后录》第21卷:“惟有三四寸竹管子,向口角头褒善贬恶,使善人贵、恶人贱,善人生、恶人死,须是由我始得。” |
富贵骄人 | 《陈书 鲁悉达传》:“悉达虽仗义任侠,不以富贵骄人。” |
逢人只说三分话 |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 |
繁文缛节 | 宋 苏轼《上圆丘合祭卞议》:“省去繁文末节,则一岁可以再郊。” |